一、報考條件
2009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(yè)并取得畢業(yè)證書(一般應有學位證書)的在職人員。重點招收政府部門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機構人員。
符合報考條件的政府部門管理人員須按照國家公務員局的統(tǒng)一要求,持省級人事部門的推薦意見進行資格審查;非政府部門人員,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。
非政府部門人員錄取比例不超過本校當年招生限額的20%。
二、考試科目及考試大綱
考試科目為政治理論、外國語(英語)、公共管理綜合能力測試(含公共管理基礎、語文、數學、邏輯),共計3門。其中,政治理論由我校單獨組織,其余2門全國聯(lián)考。
外國語(英語)考試大綱:《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(lián)考英語(日語、俄語)考試大綱》(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)。
公共管理綜合能力測試考試大綱:《公共管理碩士(MPA)專業(yè)學位聯(lián)考考試大綱》(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,2012版)。
政治理論參考書目:(1)《辯證唯物主義與歷史唯物主義原理》,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,李秀林主編;(2)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報告。
(公共管理碩士(MPA)專業(yè)學位代碼:125200)
三、報名
2012年在職攻讀碩士專業(yè)學位報考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。即考生在規(guī)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,登錄“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”(以下簡稱“學位網”,http://www.chinadegrees.cn)進行網上報名,然后在規(guī)定的現場報名時間(7月13日-16日)到指定地點照相、確認報名信息。只完成網報,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內通過網上電子支付方式繳費、驗證及簽字確認等相關手續(xù)的,本次報考無效。
1.網上報名
網上報名時間:2012年6月25日—7月10日
考生在網報時間內,登錄“學位網”,通過“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管理信息平臺”(http://www.chinadegrees.cn/xwyyjsjyxx/zzgs/zzlkwsbm/)進行注冊,提交報名信息,上傳本人近期電子照片。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,生成并打印《2012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名登記表》。通過網上電子支付的方式完成報名考試費繳納。
2.現場確認和準考證打印
現場確認時間:2012年7月13日—16日
網上報名結束后,報名者須在規(guī)定的現場確認時間內,由本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(或護照)、學歷和學位證書以及《2012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名登記表》,到現場確認點(解放軍信息工程大學新校區(qū)訓練館(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科學大道62號,科學大道與瑞達路交叉口東200米路北)(地點如有改變,再另行通知)核驗并確認報名信息。報名信息經考生簽字確認后,一律不得更改。同時,領取《非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考試考生守則及違規(guī)處理規(guī)則》,并認真閱讀。
考生于2012年10月17日后可在學位網下載準考證。
注:考生須訪問河南省學位辦網站(http://xwb.haedu.gov.cn)瀏覽更多報名考試信息。
鄭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辦公室聯(lián)系電話:67763543
四、考試時間
1.全國聯(lián)考時間為2012年10月28日
公共管理綜合能力測試:上午8:30-11:30
英 語: 下午14:30-17:00
考試地點:見準考證。
2.資格審查及學校自命題專業(yè)課考試安排
各位考生報名前務必按照報考條件認真自審報考資格,考試成績發(fā)布后,考生登錄鄭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(http://gs.zzu.edu.cn)查看我校復試分數線,資格審查和專業(yè)課考試時間、地點安排。進入復試的考生登錄學位網(http://www.chinadegrees.cn)下載本人《2012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》,打印兩份,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(或檔案管理部門,下同)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;然后按要求持兩份《2012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》、相關學歷、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(如考生持境外學歷、學位報考,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)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到我校進行資格審查。對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,一經查實,隨時取消其錄取資格,責任由考生自負。未經資格審查的考生,我校將不予錄取。
五、錄取辦法及錄取名額
錄取工作由學校組織和確定,錄取分數線由學校自行劃定。各招生院系在面試時將進一步驗證考生的學歷、學位證書,加強對考生綜合素質和實踐能力的考核,根據考生入學考試成績(含面試),擇優(yōu)錄取。2012年計劃錄取在職攻讀公共管理碩士學員75人。
六、培養(yǎng)方式、學習年限及學費
1.在職攻讀碩士學位采取進校不離崗的方式進行培養(yǎng),分段集中授課與指導閱讀、研究相結合,具體安排由相關院系確定。學習年限一般為2.5年至3年。
2.學習期間的培養(yǎng)費按河南省發(fā)改委批準的標準收取,教材費按實收取。
3.學員在讀期間,一切關系均在原單位,由原單位負責其所有待遇。
鄭州大學研究生院
二○一二年六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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