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(fā)布人:楊明 信息來源:文明辦 發(fā)布日期:2019.11.20 閱讀次數(shù):16203
全校師生員工:
11月15日,鄭州市改進城市管理與改善人居環(huán)境工作領導小組發(fā)布通知,自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2月20日,持續(xù)開展城區(qū)行人、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治理,個人和機動車違章將影響個人信用記錄和所在單位的文明創(chuàng)建工作。2020年2月20日后鄭州市將認真總結集中治理工作經驗,建立健全行人、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治理長效機制并持續(xù)推進,推動城區(qū)文明交通風尚形成。
近年來,鄭州大學深入開展文明校園創(chuàng)建工作,積極營造良好的育人環(huán)境和氛圍,先后于2015年榮獲“全國文明單位”稱號,2017年榮獲首屆“全國文明校園”稱號。創(chuàng)建全國文明校園、參與鄭州全國文明城市創(chuàng)建,是進一步提升校園文明程度、提高師生文明素養(yǎng)的系統(tǒng)工程、全員工程,也是對全校各方面工作的一次集中檢閱,更是加快學校一流大學建設步伐的重要抓手。立成功于既有,建一流于在望,讓文明之風在鄭大盛行,和諧之花在鄭大盛開。在此,我們向全校師生員工發(fā)出倡議:
一、做“文明出行”的宣傳者。和諧生活無處不在,文明出行就在身邊,文明出行人人能做。倡議廣大師生員工不斷提高文明意識,樹立文明出行理念,通過各種形式向身邊人宣傳“文明出行”的意義和方式方法,帶動更多的人參與進來,讓我們的城市多一路暢通,多一些文明。
二、做“文明出行”的踐行者。踐行和引導家人、同事、同學、朋友在出行過程中不闖紅燈、不隨意翻越道路隔離設施、不在車行道內兜售物品、不越線停車、不隨意橫穿馬路、不逆行、不違法載人、不違規(guī)上高架等違法行為,讓我們共同體驗暢通、高效、文明的城市生活。出行中,人讓人,車讓人,車讓車,讓出一份公德和文明。
三、做“文明出行”的引領者。作為全國文明校園,我們要做 “文明出行”的表率,在規(guī)范出行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,積極參加文明交通志愿引導活動,共同維護交通秩序,勸阻不文明行為,宣傳交通法規(guī),營造低碳、清潔、暢通、高效的城市環(huán)境,彰顯全國文明校園應有的風范,引領社會文明風尚。
各位老師、同學們,2020年我校將面臨“全國文明校園”到屆重新申報,讓我們共同攜手、立即行動起來,從自己做起,從現(xiàn)在做起,以“文明出行”的方式,使我們的環(huán)境更美好,城市更靚麗,身體更健康,生活更幸福!
鄭州大學文明辦
2019年11月20日鄭州大學版權所有,禁止非法轉載!2020-10-16 17:45:15